「 著作權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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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ù zuò quán

年級字:著(P2) 作(P2) 權(P5)

詞性:名詞

字形和寫法參考:
-「著」字原本的寫法是「箸」, 戰國後出現「著」, 之後再有「着」。
- 國內和香港有用「著」和「着」,一般「着」字放在助詞之後。
- 台灣地區主要用「著」。

釋義:
    一個國家或社會對寫作和創作的權力和義務的法制,一般給予創者根據知識版權保護法在相關地域進行合法註冊版權,享受被法律保障的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