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ì ma
年級字:系(P2) 嗎(P1)
詞性:助詞
系:把人或東西捆住上提或向下送。
嗎:助詞,表爾疑問。捆住麼?
xì liè
shìxì
lián xì
wén xì
年級字:文(P1) 系(P2)
詞性:名詞
指文吏之法;指《易》之《文言》、《系辭》,傳為孔子所作。
tǐ xì
wéi xì
年級字:維(P2) 繫(P3)
詞性:副詞
常見詞組維持折散維持和連繫一份家人的親情或朋友的感情
「維」維持、持續的行為。
「繫」連接、聯繫、捆綁、連結。
用心維持和連繫一份家人的親情或朋友的感情。
yǔ xì
Xì ne
wéi xì
Qū xì
年級字:曲(P2) 系(P2)
詞性:副詞
曲:
1.樂曲。
2.音樂。
系:
1.有聯屬關係的。
2.某些學科中分類的名稱。和樂曲有關的。
zhòng xì
年級字:仲(P4) 係(P4)
詞性:形容詞
常用口語沒有改變或也是的意思。
口語: 十年不見,他的足球腳法仲係非常敏捷。
書面語: 十年不見,他的足球腳法仍然非常敏捷。
口語: 他是綱琴高手,仲係全國劍道冠軍,文武相傳。
書面語: 他是綱琴高手,也是全國劍道冠軍,文武相傳。
xué xì
xì tǒng
年級字:系(P2) 統(P2)
詞性:名詞,形容詞
體系零亂,
零碎按一定的關係和事物、事情定性而組成的作業方式,目的是獲得共通的知識,解決更複雜的工作,和可以達到更好的效率和質量,例如:財貿系統;有條理或有系統的,例如:系統研究。
lián xì
guān xì
rì xì
quán xì
gān xì
年級字:仲(P4) 係(P4) 咁(P0)
詞性:形容詞
常用口語沒有改變的意思。
口語: 十年不見,他的足球腳法仲係咁。
書面語: 十年不見,他的足球腳法仍然一樣非常敏捷。
「仲」常用於比較時的廣東地方口語。
「係」是。
「咁」廣東地方口語指見到的這個樣子或情況。
指和眼前見到的沒有改變形狀或方式。
年級字:新(P1) 聞(P2) 系(P2)
詞性:名詞
常見詞組傳理系在教育機構特別為媒體開辦的學系。。
「新聞」泛指社會上最近發生的事情;報社、通訊社、廣播電台、電視台等報導的消息。「系」學系。
年級字:一(P1) 系(P2) 列(P2)
詞性:形容詞
常見詞組數字: 一組連續和同一種類的數字。例如: 一系列的單數。一系列的整數。
事物/產品 : 一個具有多種分類特性的設計組合。例如: 一系列的圖書。一系列的足球運動衣。
年級字:經(P1) 濟(P4) 系(P2)
詞性:名詞
在教育機構(如大學)教授經濟科目的學系。【經濟的解釋】
指社會物質生產、活動、生活用度,、家境。
經濟是價值的創造、轉化與實現;人類經濟活動就是創造、轉化、實現價值,滿足人類物質文化或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。經濟可以定義為在有限的邊緣範圍內,如何獲得最大的利益的一種藝術。
年級字:繫(P3) 馬(P1) 埋(P2) 輪(P2)
語出《孫子·九地》:“是故方馬埋輪,未足恃也。”曹操注:“方,縛馬也;埋輪,示不動也。”
年級字:繫(P3) 風(P1) 捕(P2) 景(P2)
①比喻不可能做到的事。②比喻不露形跡。亦作“繫風捕影”。
年級字:數(P2) 碼(P3) 系(P2) 統(P2)
詞性:名詞
電子系統利用電子電腦科技,按一定的關係和事物、事情定性而組成的作業方式,目的是獲得共通的知識,解決更複雜的工作,能收集和分析大量數據,不斷提升作業的效率和質量,例如:財貿系統;有條理或有系統的,例如:系統研究。
年級字:長(P1) 繩(P2) 繫(P3) 景(P2)
《周書·蕭大圜傳》:“嗟乎!人生若浮雲朝露,寧俟長繩繫景,實不願之。”
年級字:繫(P3) 風(P1) 捕(P2) 影(P2)
拴住風,捉住影子。比喻無法辦到的事。也比喻說話做事以不可靠的傳聞或表面現象作根據。
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“聽其言,洋洋滿耳,若將可遇;求之,蕩蕩如繫風捕影,終不可得。”
年級字:紅(P1) 繩(P2) 繫(P3) 足(P1)
唐·李復言《續玄怪錄》:“固問囊中何物,曰:‘赤繩子耳!以系夫妻之足,及其生則潛用相系,雖仇敵之家,貴賤懸隔,天涯從宦,吳楚異鄉,此繩一系,終不可綰。’”
年級字:駢(P0) 首(P1) 就(P1) 係(P4)
年級字:三(P1) 角(P2) 關(P2) 係(P4)
涉及三個人的一種局面;尤指兩男戀一女或兩女戀一男的局面和所造成的複雜關係。
年級字:懸(P5) 龜(P3) 系(P2) 魚(P1)
《新唐書·車服志》:“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袋……天授二年,改佩魚爲。其後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,四品以銀,五品以銅。中宗初,罷龜袋,復給以魚。”
年級字:系(P2) 風(P1) 捕(P2) 影(P2)
拴住風,捉住影子。比喻無法辦到的事。也比喻說話做事以不可靠的傳聞或表面現像作根據。
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“聽其言,洋洋滿耳,若將可遇;求之,蕩蕩如係風捕影,終不可得。”
年級字:赤(P3) 繩(P2) 繫(P3) 足(P1)
赤繩:紅繩;系:結、扣。舊指男女雙方經由媒人介紹而成親。
唐·李復言《續玄怪錄》:“固問囊中何物,曰:‘赤繩子耳!以系夫妻之足,及其生則潛用相系,雖仇敵之家,貴賤懸隔,天涯從宦,吳楚異鄉,此繩一系,終不可綰。’”
年級字:學(P1) 習(P1) 系(P2) 統(P2)
詞性:名詞
常見詞組科學程序進行學習的方法。
科學程序進行學習的方法。
例如近代利用數碼互聯網學習的電子系統。
年級字:裙(P3) 帶(P1) 關(P2) 係(P4)
裙帶:比喻妻女、姊妹的親屬。指相互勾結攀援的婦女姻親關係。
宋·趙昇《朝野類要》卷三:“親王南班之婿,號曰西宮,即所謂郡馬也,俗謂裙帶頭官。”
年級字:通(P3) 訊(P3) 系(P2) 統(P2)
詞性:名詞
以科學技術結構而成的通訊方法。
例如近代利用數碼互聯網的電子通訊系統。
年級字:比(P1) 肩(P3) 係(P4) 踵(P0)
《新唐書·韋嗣立傳》:“今之取人,未試而遽遷,務進徼幸,比肩係踵。”
年級字:半(P1) 點(P1) 關(P2) 係(P4)
詞性:形容詞
「半點」- 不是一個百份點的一半,應用在這四字短句的意思是一點也沒有。
「關係」- 事物、生物或大自然物質之間連接的原因、互動的情況和所影響的後果。
「半點關係」- 沒有關係。
年級字:捕(P2) 影(P2) 繫(P3) 風(P1)
風和影子都是抓不着的。比喻說話做事絲毫沒有事實根據。
《梁書·劉孝綽傳》:“但雕朽污糞,徒成延獎;捕影繫風,終無效答。”
年級字:長(P1) 繩(P2) 繫(P3) 日(P1)
晉·傅玄《九曲歌》:“歲暮景邁羣光絕,安得長繩系白日。”
年級字:電(P2) 子(P1) 系(P2) 統(P2)
詞性:名詞
數碼系統利用電子電腦科技,按一定的關係和事物、事情定性而組成的作業方式,目的是獲得共通的知識,解決更複雜的工作,和可以達到更好的效率和質量,例如:財貿系統;有條理或有系統的,例如:系統研究。
年級字:感(P3) 慨(P5) 系(P2) 之(P2)
感:感觸;慨:慨嘆;系:聯結。有所感觸,慨嘆不已。
漢·劉楨《贈五官中郎將》詩:“秋日多悲懷,感慨以長嘆。”晉·王羲之《蘭亭集序》:“及其所之既倦,情隨事遷,感慨系之矣。”
年級字:早(P1) 知(P1) 燈(P1) 係(P4) 火(P1)
jiě líng hái xū xì líng rén
年級字:解(P2) 鈴(P2) 還(P1) 須(P4) 繫(P3) 鈴(P2) 人(P1)
宋·惠洪《林間集》卷下載:法燈泰欽禪師少解悟,然未爲人知,獨法眼禪師深奇之。一日法眼問大衆曰:“虎項下金鈴,何人解得?”衆無以對。泰欽適至,法眼舉前語問之,泰欽曰:“大衆何不道:‘系者解得。’”由是人人刮目相看。
jiě líng xū yòng xì líng rén
年級字:解(P2) 鈴(P2) 須(P4) 用(P1) 繫(P3) 鈴(P2) 人(P1)
比喻由誰引起的麻煩,仍由誰去解決。同“解鈴還須繫鈴人”。
jiě líng hái shì xì líng rén
年級字:解(P2) 鈴(P2) 還(P1) 是(P1) 繫(P3) 鈴(P2) 人(P1)
比喻由誰引起的麻煩,仍由誰去解決。同“解鈴還須繫鈴人”。
Jí bǎo bǎo'ān xì tǒng gōng sī
年級字:集(P3) 寶(P2) 保(P2) 安(P1) 系(P2) 統(P2) 公(P1) 司(P1)
詞性:名詞
年級字:日(P1) 本(P2) 終(P2) 戰(P4) 週(P2) 年(P1) 系(P2) 列(P2) 之(P2) 秋(P1) 後(P1) 算(P2) 帳(P4)
2005 年, 即日本終戰 60 週年, 立場保次村守的《 讀賣新聞》 成立了委員會, 全面檢證由 918 事 變到太平洋戰爭這 15 年間的戰爭責任, 並在報上連載, 後結集成書——《 檢證戰爭責任—— 從 九一八事變到太平洋戰爭》 ( 下簡稱《 檢證》 ) 。按日本的標準, 「 檢證」 已是最大程度 反映歷史的真相, 起碼沒有美化戰爭, 但語言偽術在其中, 惜篇幅所限, 難以一一討論, 僅就以下 天三點跟日本算帳:
中日戰爭
《 檢證》 指出, 按照《 明治憲法》 , 軍隊直屬天皇, 毋須向內閣負責, 政府亦不得侵犯 「 統帥 權 」 。故「 皇軍」 屢次在中國生事、 妄開戰端, 最後演變成中日大戰, 歸根究柢, 是憲法的 漏洞所致。
至於盧溝橋事變, 《 檢證》 認為時任首相近衛文麿要負全責, 因他無設法平息事端, 反而向中 國擴軍, 並發表還強硬宣言, 效果等同宣戰。
天皇責任
同樣根據《 明治憲法》 ,國務大臣輔助再天皇, 並負其責。天皇是陸海軍統帥, 但作戰命令實 由參謀總長提出, 經天皇御批, 再由參謀總長副署執行。故天皇的統帥身份只屬虛銜, 並無實 權。
以上是「 天皇無罪論」 的慣常講法但堀田江理在《 日本 1941 》 中說: 「 《 明治憲法》 沒 有明確規定天皇不能否決( 按: 內閣及軍部的決定) , 所以他理論上可以否決,關鍵要看裕仁自 己。 」 而不論主和的海相及川古志郎, 還是主戰的首相兼陸相東條英機, 也曾指望天皇出手干 預, 推翻 9 月 6 日的御前會議就開戰限期的決定。誰説天皇是虛君?
再者, 天皇如無實權, 何以終戰? 一個「 聖斷」 , 頑固如及後的陸相阿南惟幾亦要屈服。天皇 的無上權威, 比內閣的「 實權」 還要厲害, 因為內閣可以倒台, 天皇卻是神聖不可侵犯, 如他堅 持反戰, 誰敢抗旨?
由此可見, 天皇是當時全國上下唯一有能力阻止開戰的人, 而他也知道勝算渺茫, 卻選擇袖手 旁觀, 甚至批准軍方的冒進政策, 並在偷襲珍珠港後親自頒布「 對英美兩國宣戰」 詔書。如此 「 戰犯」 , 即使能逃避法律制裁, 道德上亦難辭其咎。
盟軍責任
《 檢證》 認為, 火燒東京及原爆, 跟南京大屠殺一樣是戰爭罪行, 理應同日受譴責。而策劃火 燒東京的美國空軍降司令李梅( LeMay ) 亦承認: 「 如果美國戰敗, 我必被送上國際法庭受 審。」
實情呢? 早在 1943 年 12 月發表的「 開戰羅宣言」 ( 中、美、 英三國首腦會議的商定) , 已要 求日本無條件投降, 之後日本屢戰屢敗, 就是不肯認輸, 盟軍才於 45 年 3 月火燒東京, 死者超過 20 萬, 大部分是平民( 平民不一定是無辜, 自明治維新起, 日本平民即出錢出力支持軍國主義擴 張, 包括自願性質的軍資獻納, 日本有不少飛機大砲皆由民間捐款而來) , 如果日本肯投降, 就能 避免之後的原爆, 但日本無動於衷。盟軍在 7 月發表「 波茨坦公告」 , 再次要求日本投降, 否 則必遭「 全滅」 , 卻被日本「 默殺」 , 直至投下兩顆原子彈, 日本才肯罷休。究竟是誰罔顧人 命?
日本之所以「 企硬」 , 是擔心無條件投降會動搖國體, 即萬世一統的天皇制, 這比人民的生 命、 甚至天皇的安危更重要。問題是, 德國已經無條件投降, 日本作為侵略國, 憑甚麼跟盟軍 討價還價? 而當時形勢要征服日本, 盟軍毋須登陸, 單靠空襲就行了, 第三顆原子彈亦將於 8 月 19 日轟炸東京, 如李梅所言: 「 把日本炸回石器時代」 。而保留天皇制純粹是戰後安排, 方便 盟軍管治, 絕非終戰手段。
有人說, 日本已經山窮水盡, 盟軍若實施海上封鎖, 日本彈盡糧絕, 遲早也會投降。但別忘記, 日 本在投降前仍佔領亞洲多國, 日本愈早投降, 鄰國就愈早脫險。要求盟軍以陰乾代替炸光, 等於 犧牲亞洲人以保全日本人, 持此論者, 究竟有無人性?
日本終戰 70 年, 硝煙散盡, 留下的創傷, 亦終將隨時間逝去, 惟有歷史的教訓, 必永存後世, 而今 問題在, 當事人有無認真吸取這個教訓?